教务动态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发布时间:2015-12-23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为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圆满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现将期末主要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方式原则上,以我院“课程标准”规定的考核方案为依据。课程考核是教学改革的重点,每门课程要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加大平时考核力度,突出学生出勤到课与课堂表现的分值比例。期末终结考核,鼓励采取开卷、闭卷、实训操作、讨论等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

此次期末考核,由各系部负责组织,要制定计划、统筹安排,确保考核质量。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期末考核定于第20周(元月11日至16日)进行,学生离校时间不能早于元月14日(周四),具体考核安排由各系部确定,并于1231日前将本部门考试安排报教务处贺万根老师(666536)处备课,届时教务处组织巡考。考核成绩于元月25日通过网上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相关试卷、平时考核登记簿等由各系部妥善保存。

各系要通知各班级,要求学生及时登录我院教务管理系统查阅考核成绩,不及格学生在假期中要加强复习,准备补考。

二、加大期末教学检查力度

临近期末,院系两级都要加大日常教学检查力度,组织系列专项检查活动,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

1、督导员开展推门听课活动。

2、督导员与各系联合,开展师生座谈会,征求师生对教学工作的建议。

3、督导员加大日常巡视频度,重点督查迟到早退现象。

4、关于常规专项教学检查,教务处不作统一安排,各系部结合教学实际,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可把重点放在听课与教案检查环节。

三、做好省级示范院校验收准备

预计12月底,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我院进行“省级示范院校建设”验收。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及专业群有水利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等三个专业及专业群。要求相关系部,按照建设方案及任务书立即着手准备,迎接验收。

四、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教学系统各部门,要对照学期初制订的各项计划以及教学工作会议布置的各项任务进行全面落实检查,并提出今后的整改措施。

教务处

20151214

部门概况 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学校教学活动得以正常运行的总调度;是学院各教学单位相互联系和沟通的枢纽;是学院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管理等…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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