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教学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我院的人才培养质量,不断促进我院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逐步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院决定在教务处设立教学质量监督科,进行教学督导,为规范教学督导工作,完善督导制度,特制定教学督导工作细则。
一、总则
1、教学质量监督科是学院领导下的教学监督指导组织。其督导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一学期。
2、教学督导员由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丰富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认真负责,为人正直无私,能发表意见,在学院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有关活动的副教授和教学管理人员担任。
3、院督导员由教务处负责人,根据督导员的基本条件初步确定人选,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同意后,由院长选聘并颁发证书。
二、工作职责
(一)院教学质量监督科的工作职责
1、院教学质量监督科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的指导下,教务处处长直接领导下承担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
2、依据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指导方案,并组织实施。
3、定期召开有关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协助学院了解教学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各级教学管理部门提出加强与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4、协助学院监督、检查各系(部)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参与各系(部)教学改革的研究和讨论。
5、进行评价性听课(含实验、实习、实训课)。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性听课,了解有关教师课堂(含实验、实习、实训)教学、教案准备、作业及实验(实习、实训)报告批改等情况。听课后要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信息,每月将听课情况汇总,并分系(部)通报情况。每学期将听课情况汇总整理归档。教学督导室的听课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考核、晋升职称、评优的重要依据。
6、检查各类实习的进行情况,对教学基地和部分实习点进行工作检查和指导。
7、协助学院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开展课程评估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8、协助学院做好考试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强考风建设。
9、对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有关的教学工作会议,配合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做好其它有关工作。承担学院交办的有关教学的其它工作。
10、教学质量监督科提出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遇有紧急情况时,也可随时提出向学院汇报工作。
(二)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教学督导员要认真履行教学督导室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教学督导活动,努力完成教学质量监督科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教学突发事件,应及时反映并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疏导、沟通和解释工作。
三、运行与管理
1、质量监督科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交流情况,讨论工作或组织学习。
2、督导员按系所在教学区域,划分若干小组,分工负责各系(部)教学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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