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建设
关于申报重点专业建设规划的通知发布时间:2014-11-21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各系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规划的通知》(晋教职〔2014〕38号)的要求,我院组织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建设规划专业。
一、申报条件:
(一)已有专业
1、至少已有两届毕业生;
2、在校生500人以上;
3、平均就业率在90%以上;
4、年培训量不低于100人次。
(二)拟设新专业
1、拟设专业须适应我省及地方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社会发展的需要,属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紧缺专业(参见附件2:山西省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名录)。
2、结合我院实际,有一定教学资源储备,师资队伍、教学场地和专业办学条件达到基本要求。
二、申报时间:
截止11月25日
附件1:山西省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基本情况表edit/uploadfile/201411/2014-11-21-14-45-8.doc
附件2:山西省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名录edit/uploadfile/201411/2014-11-21-10-57-2.doc
教 务 处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