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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11-24  点击次数:  教务部

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完善通畅的教学信息网络和教学评价、检查、监督机制,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组成

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由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和教学系各年级推选的1名学生组成。教务处聘请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担任教务助理和教学信息员负责人。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1、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收集所在系、年级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写出文字材料交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人或教务处。

2、及时反映所在年级学生的树立优良班风、学风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反映所在年级学生在遵守院纪院规、上课出勤、晚自习以及考风等方面的情况。

3、经常与所在年级任课教师进行交流,及时反映同学对所学课程的建议以及教师对学生的要求。

4、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每两周应向教务处反映一次情况,如遇急需解决的问题,可随时分别与教务处和所在系联系。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1、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培训和管理由教务处负责。

2、教务处建立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档案,并将各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质量作为评选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重要依据。

3、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学年评选一次,由教务处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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