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对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按照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规定,现对我院学生实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切实关心每一位师生,要以保证师生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将实习工作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确保安全实习。
二、各系部对已安排实习的学生,须及时关注了解当地疫情相关信息,指导学生服从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严格遵循实习地主管部门的指示和相关防疫要求。
三、对于将要安排的实习,要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形势动态调整。非必要不进入中高风险区域开展实习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报备后方可进行。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实习活动,服从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并做好防疫安排。
四、各系部及时汇总并报送中、高风险区的实习学生名单至学院教务部解赵辉(sxsyxzh@163.com)处。各系部要及时指导实习学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坚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教务部
2021年8月10日